近年来,淮安市洪泽区积极转变秸秆利用思路,大力推动“秸秆还田”向“秸秆离田”转变,通过“三三五”工作法,畅通秸秆“收、储、运、销、用”全过程,全年秸秆离田面积达40多万亩,离田秸秆量约14万吨,实现了禁烧禁抛效益、企业经济收益、源头治污水平“三提升”,实现了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三定”措施推进秸秆离田工作开展。一是年初定方案。年初,出台《洪泽区2023年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区级引导、镇村落实、企业实施、农户参与”的离田工作机制。二是考核定责任。将秸秆离田纳入镇(街)年度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各镇(街)进一步分解任务至各村居和规模种植户。在有离田任务的6个镇(街)90个村居,设立12个秸秆储存点、15个临时转运点,组织秸秆离田企业20多家参与收储工作。三是人员定田块。区、镇两级成立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工作专班,抽调800余名区镇村三级干部,责任到人、包干到田,帮助秸秆离田企业和秸秆利用企业进行对接,促进工作落实。
“三方”兼顾提高参与主体积极性。一是引导动员种粮农户一季(夏季)离田、一季(秋季)还田,既完成了还田任务,又保障了农户利益不受损。二是财政奖补村居,依据实际离田面积给予10元/亩的工作经费补助,区、镇两级财政各承担一半。三是企业扶持,全年对参与项目企业机械设备购置补助600多万元;按照10元-30元/吨标准,实施秸秆离田收储补贴,全年发放260万元;对秸秆加工用电税费减免扶持,按照农业用电价格计费,对秸秆及相关产品的收储销售实行免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免用地费用,免收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