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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三机制”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见实效
发布时间:2020-09-14     浏览次数:     来源:

今年以来,洪泽区秉持“两山理论”精神,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作、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重要抓手,通过建立三项机制,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一是强化督查考核机制。印发《洪泽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聚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粪污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废弃物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5个方面,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标准,以督查促整改,以考核促提升。区农居办联合区委研究室采取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抽取三分之一的涉农村(居),实行月督查、月考核、月排名、月通报,将整治实效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依据。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镇(街道)发出整改交办单,限期整改落实。今年以来,对全区110个涉农村(居)全面进行考核,共开展日常巡查5次、抽查4次,重点督查2次,累计下发督查问题交办单71份,印发督查通报8期。

二是完善部门联动机制。落实五级书记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要求,印发《淮安市洪泽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和年度整治任务。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区农业农村局、城管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等重点部门分别牵头拿出专项行动方案,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全力配合。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定期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调度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层层传导压力,及时调度进度、通报考核排名,及时发现问题、主动整改落实,形成部门间横向协同、镇村纵向贯通的工作调度联动机制。

三是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位一体”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爱国卫生运动、农村相对集中居住以及土地“双减量”等工作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厕所管护机制、户厕粪污清理机制、污水处理系统运转机制、村容村貌提升和保持机制等一系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机制,实现农村环境“五位一体”长效管护模式全覆盖和实行“五有”(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长效管护机制全覆盖。同时,依托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管平台和“12345”市民热线接受群众投诉监督,确保整治成效经得起群众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