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洪泽区东双沟镇董集村新建道路工程发包公告
(固定价随机抽签)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淮安市洪泽区东双沟镇董集村新建道路工程
1.2工程地点:淮安市洪泽区东双沟镇董集村
1.3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1.4工程内容:董集村新建道路施工,其中刘德建家门前长度180米、宽度2米,刘圩七组长度582米、宽度2.5米,刘德平家东长度90米、宽度3米,刘德潮家东长度260米、宽度2米(其中有30米宽度为2.5米),董新荣家向西长度220米、宽度2.5米,陈学见家向西长度290米、宽度2.5米,董在顶家向南长度350米、宽度2米,董连华家向南长度380米、宽度2米,董香勤家长度50米、宽度3米,董香勤家至董素华家长度250米、宽度2.5米,孙维付家长度188米、宽度2米,王祥美家向北长度180米、宽度2.5米,王祥中家向北长度180米、宽度2米,陈飞家门前长度592米、宽度2米,刘星家向西长度400米、宽度2.5米,王祥来家向北长度155米、宽度2米,具体施工标准详见抽签价文件。
1.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6质量标准:合格
1.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现已落实。
2、发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价随机抽签的方式发包。
3、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如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处罚,自处罚之日起一年内发包人不接受其投标;
3.3投标申请人须是2017年洪泽区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入库企业,项目负责人须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系统诚信库中、投标截止时间前审核通过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在CA系统诚信库中无在建工程,如评委评标时发现所派项目负责人在CA系统诚信库中有在建工程的,无论此工程是否完工,一律按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处理);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类);
3.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6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7年06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人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7年06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7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8.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8.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8.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9.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9.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9.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9.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9.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9.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9.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9.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10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账户证明。
3.11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是有效期内的,否则不予认可。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工程价款支付:
第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90% 。
第二期: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质量保修期结束后(质保期2年),无质量问题付清。付款时,乙方须开具正规发票才能付款。
5、抽签价:本工程的抽签价为801004.01元人民币,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6、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签订合同前缴纳。
7、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建议拟投标单位提前缴纳,方便将缴纳凭证制作投标文件。未中标单位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其中9000元缴纳招标代理费(含评委费)、1500元缴纳公证费,不予退还。
8、定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固定价随机抽签。抽签现场,由发包人抽签确定中签单位。当投标单位≤20家时,采用两轮抽签方式,第一轮由投标单位按签到的顺序,分别抽取本单位对应的抽签号,第二轮由发包人从所有签号中随机抽取三个签号,第一个签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签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签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投标单位>20家时,投标单位在签到时对应的序号即为抽签号,发包人从投标单位对应的签号中随机抽取三个签号,第一个签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签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签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抽签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如果中标候选人中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如果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都不合格,发包人将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重新进行抽签。中标公示在抽签(摇号)第二天开始,在淮安市洪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3天,如排名在前的中标候选人放弃或存在违规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发包人依次确定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为承包人,如果前三名都出现问题,发包人将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重新进行抽签。
9、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10、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01月22日至2018年01月28日。
1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公告日的每天上午8:30至11:00和下午14:00至16:00于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联系电话:18912059997)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不退)。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公司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以上资料需提供书面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授权委托书(原件)。
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抽签时间为:2018年01月29日15时30 分(逾期不予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益寿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洪泽区气象局隔壁),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逾期不予接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
13、发包人:淮安市洪泽区东双沟镇董集村民委员会
1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包人联系人:刘书记联系电话:15189506828
招标代理联系人:刘勇 电话: 18912059997
2018年01月22日